迄今为止,据不完全统计肝移植已被成功用于60多种肝脏疾病的治疗,概括起来分为以下四类:
一 肝实质疾病 包括肝炎后肝硬化、酒精性肝硬化、急性肝功能衰竭、慢性活动性肝炎、先天性肝纤维性疾病、囊性纤维性肝病、多发性肝囊肿、新生儿肝炎、步-加氏综合征和严重的、难复性肝脏外伤等;
二 先天性代谢障碍性疾病 包括血色病、家族性非溶血性黄疸、糖原贮积综合征、肝豆状核变性、血友病甲、血友病乙等;
三 胆汁淤滞性疾病 包括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、硬化性胆管炎、继发性胆汁性肝硬化、家族性胆汁淤滞病、肝内胆管闭锁等;
四 肝脏肿瘤 肝脏良性肿瘤如多发性肝腺瘤病、巨大肝血管瘤等,若超过肝三叶切除范围则为原位肝移植的适应征;原发性肝脏恶性肿瘤如肝细胞癌、胆管细胞癌、肝血管内皮肉瘤、黑色素瘤等病变范围广泛或合并肝硬化,病变尚未侵犯肝外组织者。胆管细胞癌移植术后预后差;转移性肝癌是否适宜行肝移植术争议较大,多数移植中心认为预后差。